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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农业局开展2016年创建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Moment
    2016-11-30 21:42:44   转载

    有关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6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农计发〔201628号)和《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定于11月中旬对全市2016年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1117上午考核验收湖北汇源农谷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下午验收荆门绿普旺高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18日上午考核验收荆门掇刀刘伟西瓜专业合作社

    二、验收程序

    (一)自验。各创建单位(合作社或企业)在完成项目申报书建设内容后,向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主管部门对照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管理自查考核指标表》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技术自查考核表》对项目开展自查自评,填写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管理自查考核指标表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技术自查考核表,并完成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做好项目验收的材料和现场准备。

    (二)专家组验收。市农业局组织蔬菜、果树、财会方面专家成立考核验收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采取看、查、听相结合,即实地查看园区生产、处理场所、农资仓库等设施建设,即查阅创建记录、文件纪要、生产档案、检测报告、财务账本等资料,即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提问质询,交换意见,最后由考核验收组对照农业部《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管理考核指标表》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项目技术考核表》进行现场评分。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项目验收准备。

    1.项目创建生产现场;

    2.档案资料:技术规程、生产记录、管理制度、财务账本、农资进出台账、产品检测报告等;

    3.项目验收材料:县(市、区)农业局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创建实施方案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创建标准后,要向市农业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提交装订成册的验收材料3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内容应包含工作总结、技术总结、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配套资金等文件、会议纪要、项目管理自查考核指标表和项目技术自查考核表、资金使用、工作宣传资料及其他附件等。

    (二)开展项目绩效考评。绩效考评和考核验收同时进行。绩效考评主要是对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绩效报告由各项目单位提供基本材料,各考核验收组负责完成。

    (三)资料报送。考核验收结束后,县(市、区)农业局按照考核验收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整改落实到位,验收组于11月底前向省农业厅经作处报送我市项目验收资料,迎接省农业厅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督导组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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